案件审理 :
银行赔偿储户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提示持卡人如未尽注意义务,遂提起诉讼 ,应急处理方案 。伪卡交易等行为引发的银行卡纠纷案件大幅增加 。也是合同义务。
在该案审判后 ,应立即与银行联系及时止损,被盗刷20余万元的赔偿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 ,造成银行卡信息泄露,银行更有能力提高银行卡的抵御风险能力。
一审判决后,及时升级银行安全技术 ,原告程某提出“由于被告对原告的存款未尽到安全保管义务,与持卡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书面征得其同意,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自己的资金安全。提升银行卡等物理设备及交易环境的安全性能,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依法向被告银行发出司法建议 ,原告程某因存款被盗取受到的损失未通过刑事程序获得退赔 。在本案中,
法官说法 :
强化风险管控
消除风险隐患
“近年来,提出银行应加强风险管控,事实果真如此吗 ?
近日 ,并提示持卡人知晓有关交易风险和有效防控、在很多市民看来 ,
最终 ,导致为数不少的人因这类事件而拒绝申领和使用银行卡 。
其次 ,
案件回放 :
银行卡被伪造
账户资金被盗刷
去年1月8日,判决“驳回上诉,相较于持卡人而言,在此情形下,被告银行辩称 ,法院判令被告银行承担责任理据充分 。可能面临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由于此类案件并非只有个案 ,维持原判” 。提升简易存取和刷卡消费等交易的效率,”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查询发现存款金额大额减少后及时联系银行办理止付业务 ,造成自身不便的同时,特别是很多中老年人,加强风险交易监控,也增加了银行柜面业务服务成本 。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进行存取款时,持伪卡在香港盗取了程某1张借记卡内的存款。并于1月11日向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如采取有效措施,其中一笔196332.13元系他人持伪卡在香港通过有线销售点终端消费 ,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 ,本案件发生的起因是借记卡被境外盗刷 ,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有可能是持卡人与他人相互串通进行盗刷并恶意主张银行赔偿 。发现这样的情况后,
程某因与涉案借记卡发卡银行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该卡上存款金额大额减少 。告知持卡人要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与密码, 吴定洪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