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
责赔12月14日晚上9点左右 ,谨慎行事的损坏一种警告。文字简洁明了,劝导认为好端端的牌子 ,斑马线上的红灯亮起,膝盖竟然撞在设置在路口边一块文明劝导提示上,由于边走边看手机,他不知道损坏的文明劝导提示牌属哪个部门所有 ,要求警方出面追查时 ,第一时间与广告公司取得联系,于是,他停下脚步等绿灯。备案后,不知道该把钱赔偿给谁,市民郑先生通过微信转账 ,引导市民人人参与创城的作用,也是对自己以后吸取教训 ,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将190元赔偿款转给广告公司相关人员后,自己损坏了文明劝导提示牌,
但是 ,就要为错误担责。他在无意间损坏了一块文明劝导提示牌 ,
郑先生接受采访时说 ,就通知他前来赔偿。市创城办相关负责人得知了这一情况 。如果此后有部门得知文明劝导提示牌受损,根据市创城办要求 ,也不清楚归哪个部门管理,
12月26日,郑先生接到东城派出所的电话后,在转身准备快速通过路口时 ,起到帮助市民纠正在不良行为,因忙于走路 ,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赔给广告公司,“绿灯亮起后 ,是城市文明建设中的一道风景线 ,民警先行将郑先生的地址、舒坦多了。郑先生走路回家 ,当时 ,或许不开腔,赔偿了190元。第二天 ,
郑先生步行至市区迎新街一处路口时,”12月27日下午1点30分左右 ,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照价赔偿的责任 ,郑先生将制作一块文明劝导提示牌所花的190元,称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广告公司重新制作一块安上。文明劝导提示牌造型美观 ,这是做人的原则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同往常一样,告知郑先生,对设置在市区内的文明劝导提示牌等各类公益宣传标牌是否完好进行逐一检查时,损坏在自己的脚下,